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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季度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

2020-10-26


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良颖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良颖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项目性质

市政、环境保护工程

项目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第二工业大道19号厂房一(A区)、厂房二(A区)、厂房三(2层),20号厂房三、厂房四

项目简介

评价内容为上述评价范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对工人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对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辅助卫生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

联系及陪同人员

李丰奇13714700316

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

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粤)按职技字(2015)第B-0067

评价、检测人员

陈凯、许海泉、辛玉、王海明

评价报告信息

报告名称

良颖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报告编号

ZZA-ZWYP-BG003-2018

职业病危害及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制造,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该用人单位自运行以来,所有建设项目均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定期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针对现场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尘、防毒、防噪、防高温等的措施,针对作业岗位配备了较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以降低工人实际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强)度,通过对用人单位防护设施及检测、监测分析,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后,用人单位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该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及防护方面仍存在不足,本报告在第七章对以上不足提出措施和建议。若该用人单位在采纳补充措施建议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内容

经过对用人单位的现场调查、检测,结合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资料,针对该公司在试生产阶段存在的职业卫生方面的不足,本报告从防护措施、管理措施、持续改进、预防性告知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防护措施持续改进预防性告知

专家审查意见

审查时间

2018.7.16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有限公司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草高新工业园

项目简介

南储汕尾海洋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羡慕是由汕尾南储壹得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林孟东合资在汕尾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5.1亿元人民币。20151127日,项目名称变更为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内容:新建20000吨(-18度)冷库1座,16000吨(-18度)冷库1座(说明:已经由16000吨变更为20000吨,工艺不变),1000吨配送冷库1座,200吨(0度)冷却保鲜库2座,超低温库(-60度)1座,配送车间1栋,标准车间1栋,综合办公楼1栋,食堂后勤楼1栋,宿舍楼3栋。

联系及陪同人员

赵政就0660-3813333

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

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粤)按职技字(2015)第B-0067

评价、检测人员

侯瑞岫、王海明

评价报告信息

报告名称

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有限公司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报告编号

ZZA-ZWYP-BG009-2018

职业病危害及评价结论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规定,本项目为“二 制造业”、“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一)农副产品加工业”“1 屠宰及肉类加工”,结合类比检测结果和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该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明确拟采取的防毒、防噪声、防高温、防工频电场等一系列的防护措施,应在后续设计中增加或合理配置,落实职业卫生经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将补充措施和建议真正落实到职业卫生“三同时”中。本项目若采取上述综合防控措施后,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及危害水平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则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因此,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汕尾南储海洋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内容

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相关协议,确定双方在建设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并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方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施工过程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阶段进行监测。

专家审查意见

修改后通过

审查时间

2018728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性质

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

深圳市宝安松岗街道塘下涌村老虎坑环境园北侧

项目简介

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有两台汽轮发电机组,每台发电机额定容量12MW,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一期工程项目于2007年投产,年焚烧垃圾351342吨,年发电量14018万千瓦时。本次评价其一期工程项目。

联系及陪同人员

赵宇15914187135

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

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粤)按职技字(2015)第B-0067

评价、检测人员

王海明、郑永在

评价报告信息

报告名称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号

ZZA-ZWXP-BG001-2017

职业病危害及评价结论

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把“其他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较重”程度。同时该项目也可归属第六大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结合项目焚烧前未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和工艺过程中存在《高毒物品目录》在列化学物的实际情况,评价组确定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须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议内容

用人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减少因润滑不足、减振不良等情况下的异常高噪声。

夏季高温季节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为炎热季节对室外巡检的工人供应含盐清凉饮料。

完善垃圾倾倒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病毒微生物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消毒。

按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要求,尽快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加强对工人正确有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加强监督工人有效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专家审查意见

同意

审查时间

201785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性质

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

深圳市宝安松岗街道塘下涌村老虎坑环境园北侧

项目简介

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有两台汽轮发电机组,每台发电机额定容量12MW,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一期工程项目于2007年投产,年焚烧垃圾351342吨,年发电量14018万千瓦时。本次评价其一期工程项目。

联系及陪同人员

赵宇15914187135

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

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粤)按职技字(2015)第B-0067

评价、检测人员

王海明、郑永在

评价报告信息

报告名称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号

ZZA-ZWXP-BG002-2017

职业病危害及评价结论

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把“其他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较重”程度。同时该项目也可归属第六大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结合项目焚烧前未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和工艺过程中存在《高毒物品目录》在列化学物的实际情况,评价组确定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须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议内容

用人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减少因润滑不足、减振不良等情况下的异常高噪声。

夏季高温季节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为炎热季节对室外巡检的工人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度,并普及中暑防护和急救知识。

完善垃圾倾倒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病毒微生物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消毒。

加强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保证这些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按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要求,尽快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专家审查意见

同意

审查时间

201785


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潮州市湘桥深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性质

市政、环境保护工程

项目地址

潮州市铁铺镇中山大道南侧荒地

项目简介

炉机配置:配置2×600t/d机械炉排炉+1×32MW凝汽式汽轮机组+1×35MW发电机组。预留二期炉一机建设场地。

联系及陪同人员

陆燕辉18319012679

评价机构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

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粤)按职技字(2015)第B-0067

评价、检测人员

许海泉、辛玉

评价报告信息

报告名称

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ZZA-ZWYP-BG001-2018

职业病危害及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垃圾焚烧发电划分为“其他电力生产”(代码4419)。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电力生产”类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较重”程度。结合项目焚烧前未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和工艺过程中存在《高毒物品目录》所列的高度物质(如:一氧化碳、氨、二氧化氮、硫化氢、铅、镉及其化合物)另外,垃圾焚烧发电属于敏感项目。评价组确定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须按照“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今后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如能结合实际有效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和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可以预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浓度和接触水平均在该因素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范围之内,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程度,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因此,该项目从职业病危害控制方面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内容

职业病防护设施防尘措施防毒措施生物性危害措施职业卫生设计专篇要求

专家审查意见

通过

审查时间

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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