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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评价机构认为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FIH事业群DMS事业处彩煌厂2栋4F能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设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
1防毒设施
(1)Tue-In自动线投入、贴电池背胶、贴散热膏、涂3M AP111、点胶和测试工位增加局部排风罩风量确保控制点风速符合《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规定的风速要求,以降低工作场所中化学有毒物质浓度。局部通风系统收集化学毒物后加设置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以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
(2)选择无毒原辅材料,以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低毒材料代替高毒材料,禁止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化学有毒物质。
2建筑卫生学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制RUNIN室、配电房照明,增设或者更换照明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3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对接害人员进行在岗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4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予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现状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5预防性告知
(1)用人单位生产使用的胶水、酒精种类相对较多,用量较大,应重视化学品采购环节,更换其它化学品时,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不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等重点监控的有毒有害物质。
(2)用人单位使用的AA3936紫外光可见光固化胶粘剂含有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这两种物质有致敏作用,建议用人单位在工艺条件允许条件下更换物料,并加强物料管控。若发现有对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敏感的人群,特别是新进人员,用人单位应该对这些有异常的人员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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