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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奎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25-01-14

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2024奎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厂房9401A区,A22B区,3-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李康强

联系电话

18818553506

项目名称

奎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奎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属于母公司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于20170328日,成立日期201782日,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厂房9401A区,A22B区,3-4层,主要产品为母公司上端工艺半成品FPC线路板及零件,注册资金2000万元,建筑总面积26760m2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马鹏飞、辛玉、覃凡、全敏、郑永在、陈凯

现场调查人员

马鹏飞、覃凡

现场调查时间

202496

单位陪同人

李康强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覃凡、全敏、胡金亮、黄赋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1107日至20241109

单位陪同人

李康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氧化锡、甲醇、甲乙酮、丙酮、乙酸乙酯、正庚烷、其他粉尘(树脂粉尘)、氧化铝粉尘、砂轮磨尘、紫外辐射、噪声、照度、风速。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评价机构认为奎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能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设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

1工程技术

1.1工程技术

选择无毒原辅材料,以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低毒材料代替高毒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有毒物质。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原辅材料的采购管理,定期对化学品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使用不含苯、1,2-二氯乙烷、正己烷、三氯乙烯和三氯甲烷等高毒或高风险的化学品。

1.2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予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现状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1.3预防性告知

用人单位生产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相对较多,应重视化学品采购环节,更换化学品时,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不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等重点监控的有毒有害物质。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现场采样/检测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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