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机构工作业绩汇总表
完成情况
序号 |
机构名称: 深圳中质安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 APJ-(国)-523 完成的评价项目总数:共5项; 其中:预评价 1项;现状评价2项;验收评价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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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省沅陵县圣人山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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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省沅陵县圣人山风电场(50MW)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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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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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风电场的主要任务是发电。供电范围主要为怀化电网,并纳入湖南电网,作为清洁能源的风电将会对湖南电网供电能力形成有益的补充。 从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来看,风电属可再生、清洁、环保的绿色能源,开发利用风能资源,没有燃料的消耗,没有SO2、CO2、CO、NOX等废气破坏大气环境或造成温室效应,也没有排放的废水和堆砌的灰渣。另外,风电具有工程建设周期短,运行维护简单,可无人值守,无需大量移民,占地少,对土地要求低,技术已相对成熟,可大规模推广等优势,其投入发电运行较快,可尽早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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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信息 |
项目负责人 |
唐爱娣 |
报告编制人 |
唐爱娣、张继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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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海泉 |
技术负责人 |
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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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凯 |
技术专家 |
郭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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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 |
唐爱娣、张继东、程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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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唐爱娣、张继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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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唐爱娣、张继东、程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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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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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问,收集大量数据资料,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专篇的符合性和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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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风电场工程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且建设单位有成功的风电场运行和管理经验,该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可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满足风电场安全运行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该风电场建成后,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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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17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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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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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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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光伏电站华能东方光伏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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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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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华能东方12MW光伏项目建在华能东方电厂的贮灰场内,离东方电厂3公里,设备选用280Wp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固定支架运行方式,倾角15度,组件布置采用横向四排布置。太阳能电池阵列由8个1.6MWp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每个子方阵安装5760块光伏组件,共安装光伏组件46080块,实际总装机容量12.9024MW。以一回35kV线路接入东方市八所110kV变电站35kV间隔。送出线路起于光伏开关站35kV间隔,止于八所110kV变电站35kV间隔,路径全长9.845km(3.573km架空+6.272km电缆),采用架空和电缆相结合的输送方式。 本项目采用华为公司的智能光伏电源转换集成系统,该系统中逆变器选用华为公司50kW组串式逆变器共240台。每个1.6MWp光伏发电单元经30台50kW组串逆变器逆变汇流后接入16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低压侧,再将电压由交流500V升至35kV,最后经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内。 本工程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配置两套计算机监控系统,分别由华为的光伏智能监控系统和四方公司的开关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两部分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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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信息 |
项目负责人 |
许海泉 |
报告编制人 |
许海泉、孙亚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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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郑燕玲 |
技术负责人 |
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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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凯 |
技术专家 |
郭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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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 |
许海泉、孙亚斌、唐爱娣、安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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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许海泉、孙亚斌、唐爱娣、安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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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许海泉、孙亚斌、唐爱娣、安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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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年5月13日至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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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问,收集大量数据资料,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察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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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光伏电站华能东方光伏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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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17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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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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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五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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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及附属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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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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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五三处位于粤北重镇坪石镇,与京广铁路、107国道相距15km,距京珠高速公路6km,离省道坪韶公路3km。库区分为六个区域:铁路装卸区、辅助罐区、付油区、储油区、行政区、生活区,总库存16万m³,其中洞库储量5万m3、覆土库储量10万m3、辅助罐区储量1万m³。属国家成品油储备库。三五三处隶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现有职工66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名,电工特种作业人员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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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信息 |
项目负责人 |
田诗君 |
报告编制人 |
田诗君、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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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陈 凯 |
技术负责人 |
郭 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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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罗陆平 |
技术专家 |
秦润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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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 |
田诗君、卢炯荣、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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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田诗君、卢炯荣、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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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田诗君、卢炯荣、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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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调查时间 |
201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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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问,收集大量数据资料,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察各相关系统的符合性、安全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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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五三处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及其附属装置、设施的安全现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危险货物发送和到达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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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17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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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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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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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三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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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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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已取得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证为110000002657号,法定代表人为廖桂兴,业务范围为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国家物资储备仓库管理、非国家储备物资保管与转让,开办资金为1350万元,有效期自2014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取得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粤韶危化经字[2015]000004号,经营方式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成品油批发),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105000m³,航空煤油125000m³,柴油130000m³)。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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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信息 |
项目负责人 |
田诗君 |
报告编制人 |
田诗君、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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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陈 凯 |
技术负责人 |
郭 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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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罗陆平 |
技术专家 |
秦润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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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 |
田诗君、卢炯荣、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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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田诗君、卢炯荣、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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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田诗君、卢炯荣、王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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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调查时间 |
201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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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问,收集大量数据资料,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察各相关系统的符合性、安全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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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三处危险货物专用铁路及其附属装置、设施的安全现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危险货物发送和到达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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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17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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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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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海油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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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金鼎那洲加油加气站新建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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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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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海油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中海石油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珠海市公交集团联合组建的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中海油占60%;珠海公交集团占40%),注册地点:珠海市人民西路291 号日荣大厦13 层04 室;注册资本:9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表人:王希彬;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负责珠海市LNG 汽车加气产业及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珠海市推广汽车使用清洁能源支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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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信息 |
项目负责人 |
陈 凯 |
报告编制人 |
陈 凯、安广海、邢 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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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邵兆勇 |
技术负责人 |
郭 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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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罗陆平 |
技术专家 |
郭 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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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师 |
陈 凯、邢 智、安广海、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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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 凯、邢 智、安广海、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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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陈 凯、邢 智、安广海、王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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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调查时间 |
201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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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问,收集大量数据资料,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考察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列出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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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中海油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鼎那洲加油加气站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或消除事故隐患。其各种安全设施状况良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以投入生产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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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17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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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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